北京市对墓地占地面积的规定如下:
公墓墓穴标准:根据《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》(2001年)及后续政策,安葬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,多人合葬墓穴不得超过3平方米。2014年进一步明确该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,包括农村和山区零散安葬,并强调党员干部需带头执行,违规将受组织处理。
节地生态安葬要求:2020年京津冀协同标准提出,节地型墓位面积不应大于0.8平方米,墓碑高度不超过0.8米,且生态安葬区绿地率需达50%以上。房山区等地的公益性公墓还鼓励建造低于0.5平方米的小型墓以节约土地。
特殊限制:禁止在耕地、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建墓,且严禁超标准修建大墓、豪华墓。
综上,北京市通过法规与政策结合,逐步推动小型化、生态化的安葬方式,并强化监管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