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长安园使用年限及周期根据中国土地使用权规定,长安园作为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,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算。若为商业或综合用途,则年限可能为40年或50年。
核心要点:
住宅用地:70年使用权,届满后依据《》自动续期,续期费用按未来法规执行。
非住宅用地:需依法律规定申请续期,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。
实际周期:若长安园为商品房,土地年限可能因开发时间缩水(如北京方庄案例,部分项目剩余30年左右)。
注:具体年限需结合长安园土地出让合同及用途确认,建议查询官方规划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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